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本科教学学生评教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9-02 点击数: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文件



                 校教培字〔2024〕5号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本科教学学生评教管理办法》的 通 知



各相关单位(部门):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学生评教管理办法》已经学校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24年7月9日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学生评教管理办法


学生评教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自我评价的重要环节,也是持 续改进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完善教师教学质量评 价体系,规范评价程序,提高评价质量,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 公正地反映教师的教学水平,持续完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 运行机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修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充分调动学 生学习的主体性和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教师积极 投身教学和教学改革,形成优良学风、教风,提高本科教育教学 质 量 。

二、评教对象

承担我校本科生课程教育教学任务的全部专(兼)职教师、 外聘教师。

三、评教主体

我校所有在籍本科学生(毕业学期不参评)。

四 、评教内容和方式

学生从教师的教学态度和投入、教学内容和方法、教学方法、 课堂管理和氛围、教学效果、课程资源和支持、课程考核和反馈 以及总体评价等7个方面(具体指标内容及权重设置见附件)进 行评价。评价方式为通过学校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线上评教。

五、评教类型

为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沟通、激励和改进功能,促进教师 持续自我提升,学生评教设定阶段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两种形式。

(一)阶段性评价

在每门课程开课3周后由任课教师组织开展,教师通过问卷 星等平台对学生进行信息反馈征集,问卷样本参考附件。此评价 不汇总不排名,评价目的是帮助教师本人了解前一阶段教学状况 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

(二)结果性评价

在每学期末最后两周至放假后一周内由辅导员(班主任)教 师组织专题班会完成。评价结果作为本学期学生评教最终成绩, 可以帮助学校、教学单位和教师本人了解教学状况并进行改进。

六、评教组织与实施

( 一)组织形式

学生评教工作由教师交流与培训中心统一部署,各学院安排 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召开主题班会具体实施,学生通过线上评 价的方法进行。

(二)具体要求

1.阶段性评价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排。

2.结果性评价每学期期末最后两周至放假后一周时间为评 教系统开放期,学生须在系统开放期间完成对本学期所学课程的 任课教师进行评价,每班学生参与率不低于95%。

3.评教主题班会由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召开完成评教工作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需各学院提前上报)可在指定时间内进 行,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学生评教参与率。

4.评教前由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认 真对待,本着对评价对象和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客观、公正 地评价,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力。评教时不能相互干扰,更不能 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教。

5.学生不评教不能查询所学课程成绩,不能进行选修课程 的选课。

6.因故无期末成绩的同学本课程评教数据无效。

七、评教数据的处理

(一)数据采集

通过上述方式对每位教师采集数据,形成待处理学生评价数 据,并对数据进行如下过程处理。

(二)数据剔除

每个教学任务的学生评教打分按分数高低排名后,前后各去 掉5%的打分结果。

(三)按教学班标准化处理

1.标准化公式


其中:

Xij表示第 i 个教师在该教学班的第 j 个原始的分;x表示该教学班所有参评学生为所有任课教师打分(剔除前后5%之后)的平均值;

Zij表示第i门课程在该教学班的第j个原始的分标准化得分; σ表示该教学班学生对所有课程(教师)打分的标准差;

2.Z为 第i门课程的标准化平均得分,即其中n 为剔除参评人数前后5%后人数。

3.每位教师所有课程标准化得分的平均值z, 即为其最终标准化成绩为 其中m 为教师参评课程门数。

(四)评教结果评定

根据每位教师的最终标准化成绩,确定本学期排名。

八、结果反馈

教师可以通过学校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查询阶段性评价的结 果和结果性评价的排名。教师本人根据评价反馈意见有针对性的 积极自我改进提升;学院根据评教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并推进实施。

九、学生评教结果与问题处理

(一)新聘任到教师岗位的教师(包括新进、新调入、新转 岗)或讲授新开课(第一次开设的课程)的教师,开课第一学期 (本学期)根据教师本人意愿可不参与评教。

(二)对于学生评教标准化得分位于全校的后10%,但原始 分位于全校的前50%的教师不认定后10%。

(三)教师若对自己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书面向教师交流 与培训中心提出申诉复核。

(四)教师若采取措施组织或引导学生为自己评价高分,本学期教师评教成绩将按本学院最低分处理,且本年度师德考核认 定为不合格。

十 、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师交流与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学生评教办法(试行)》(校教字〔2013〕 66号)同时废止。


附件: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学生评教指标及权重设置表



附件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学生评教指标及权重设置表



序号


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


权重


1

教学态度 和投入

教师准时上下课,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准备充分,对 学生的问题耐心解答。


0.15



2


教学内容和 方法

教学内容符合课程大纲和教学计划,具有系统性和逻辑 性,教学方法多样化,有效利用在线课程平台,激发了 我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0.15


3

课堂管理和 氛围

教师有效管理课堂纪律,课堂氛围宽松、互动,学生敢 于提问和讨论,教师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


0.15


4


教学效果

课程帮助我掌握了基本概念和技能,教学提升了我的分 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结束后,我感到学有所获。


0.15



5


课程资源和 支持

教师提供了丰富的教学资源(如教材、讲义、数字化教 学资源、参考资料等),利用数字技术和其他辅助教学 工具提升教学效果,在课外提供了足够的学习支持(如 答疑、辅导等)



0.15



6



课程考核和 反馈

考核方式合理,能够公平、公正地反映我的真实水平。 教师及时反馈作业和考试结果,并给予有针对性的评语 和改进意见。教师重视学生的反馈,并对教学进行相应 调整和改进。



0.15


7


总体评价


对本课程的总体评价。



0.1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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