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本科教学学生评教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9-02 点击数: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文



                 校教培字〔2024〕5号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本科教学学生评教管理办法》的



各相关单位(部门):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学生评教管理办法》已经学校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24年7月9日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学生评教管理办法


学生评教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自我评价的重要环节,也是持 续改进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完善教师教学质量评 价体系,规范评价程序,提高评价质量,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 公正地反映教师的教学水平,持续完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 运行机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修定本办法。

、指导思想

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充分调动学 生学习的主体性和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引导和鼓励教师积极 投身教学和教学改革,形成优良学风、教风,提高本科教育教学

二、评教对象

承担我校本科生课程教育教学任务的全部专(兼)职教师、 外聘教师。

三、评教主体

我校所有在籍本科学生(毕业学期不参评)。

、评教内容和方式

学生从教师的教学态度和投入、教学内容和方法、教学方法、 课堂管理和氛围、教学效果、课程资源和支持、课程考核和反馈 以及总体评价等7个方面(具体指标内容及权重设置见附件)进 行评价。评价方式为通过学校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线上评教。

五、评教类型

为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沟通、激励和改进功能,促进教师 持续自我提升,学生评教设定阶段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两种形式。

(一)阶段性评价

在每门课程开课3周后由任课教师组织开展,教师通过问卷 星等平台对学生进行信息反馈征集,问卷样本参考附件。此评价 不汇总不排名,评价目的是帮助教师本人了解前一阶段教学状况 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

(二)结果性评价

在每学期末最后两周至放假后一周内由辅导员(班主)教 师组织专题班会完成。评价结果作为本学期学生评教最终成绩, 可以帮助学校、教学单位和教师本人了解教学状况并进行改进。

六、评教组织与实施

( )组织形式

学生评教工作由教师交流与培训中心统一部署,各学院安排 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召开主题班会具体实施,学生通过线上评 价的方法进行。

(二)具体要求

1.阶段性评价由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排。

2.结果性评价每学期期末最后两周至放假后一周时间为评 教系统开放期,学生须在系统开放期间完成对本学期所学课程的 任课教师进行评价,每班学生参与率不低于95%。

3.评教主题班会由辅导员(班主任)组织召开完成评教工作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需各学院提前上报)可在指定时间内进 行,辅导员(班主任)老师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学生评教参与率。

4.评教前由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认 真对待,本着对评价对象和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客观、公正 地评价,正确地行使自己的权力。评教时不能相互干扰,更不能 请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教。

5.学生不评教不能查询所学课程成绩,不能进行选修课程 的选课。

6.因故无期末成绩的同学本课程评教数据无效。

七、评教数据的处理

(一)数据采集

通过上述方式对每位教师采集数据,形成待处理学生评价数 据,并对数据进行如下过程处理。

(二)数据剔除

每个教学任务的学生评教打分按分数高低排名后,前后各去 5%的打分结果。

(三)按教学班标准化处理

1.标准化公式


其中:

Xij表示第 i 个教师在该教学班的第 j 个原始的分;x表示该教学班所有参评学生为所有任课教师打分(剔除前5%之后)的平均值;

Zij表示第i门课程在该教学班的第j个原始的分标准化得分; σ表示该教学班学生对所有课程(教师)打分的标准差;

2.Z i门课程的标准化平均得分,即其中n 为剔除参评人数前后5%后人数。

3.每位教师所有课程标准化得分的平均值z, 即为其最终标准化成绩为 其中m 为教师参评课程门数。

(四)评教结果评定

根据每位教师的最终标准化成绩,确定本学期排名。

八、结果反馈

教师可以通过学校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查询阶段性评价的结 果和结果性评价的排名。教师本人根据评价反馈意见有针对性的 积极自我改进提升;学院根据评教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并推进实施。

九、学生评教结果与问题处理

(一)新聘任到教师岗位的教师(包括新进、新调入、新转 )或讲授新开课(第一次开设的课程)的教师,开课第一学期 (本学期)根据教师本人意愿可不参与评教。

(二)对于学生评教标准化得分位于全校的后10%,但原始 分位于全校的前50%的教师不认定后10%。

(三)教师若对自己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书面向教师交流 与培训中心提出申诉复核。

(四)教师若采取措施组织或引导学生为自己评价高分,本学期教师评教成绩将按本学院最低分处理,且本年度师德考核认 定为不合格。

、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师交流与培训中心负责解释, 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学生评教办法(试行)》(校教字〔2013〕 66号)同时废止。


附件: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学生评教指标及权重设置表



附件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学生评教指标及权重设置表



序号


评价指标


评价内容


权重


1

教学态度 和投入

教师准时上下课,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准备充分,对 学生的问题耐心解答。


0.15



2


教学内容和 方法

教学内容符合课程大纲和教学计划,具有系统性和逻辑 性,教学方法多样化,有效利用在线课程平台,激发了 我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0.15


3

课堂管理和 氛围

教师有效管理课堂纪律,课堂氛围宽松、互动,学生敢 于提问和讨论,教师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


0.15


4


教学效果

课程帮助我掌握了基本概念和技能,教学提升了我的分 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结束后,我感到学有所获。


0.15



5


课程资源和 支持

教师提供了丰富的教学资源(如教材、讲义、数字化教 学资源、参考资料等),利用数字技术和其他辅助教学 工具提升教学效果,在课外提供了足够的学习支持(如 答疑、辅导等)



0.15



6



课程考核和 反馈

考核方式合理,能够公平、公正地反映我的真实水平。 教师及时反馈作业和考试结果,并给予有针对性的评语 和改进意见。教师重视学生的反馈,并对教学进行相应 调整和改进。



0.15


7


总体评价


对本课程的总体评价。



0.1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4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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